2012年8月31日

歐洲餐福會章


會章      簡介

名稱: 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聯會
( 簡稱 ) 歐洲餐福聯會 ( 以下簡稱為歐洲餐福 )
宗旨.   聯繫各區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 ( 以下簡稱為各區餐福 )
.   向所有從事餐飲業人仕傳講主耶穌基督的福音,促使他們過一個基督化全人的生活。
.   協助策劃、推動及配合各區餐福的事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        
職責:一.  聯絡各區餐福。
.  協助擴展餐福使團之事工。
三.  策劃各區餐福之聯合聚會。例如:佈道會,聯合退修會等等。
.  出版聯合刊物。如:刊物「華人新天地」等之事工。
組織:一.  歐洲餐福為一不分宗派之獨立福音機構。由歐洲各區餐福聯合組成。
A.  願意接納本會章之信仰及宗旨,並在行政、財務上自行負責之各區餐福,  均可申請加入歐洲餐福。
B.  委員會所定出事工方案,各區餐福須給與配合及支持。
二.  設有委員會。
A. 由各區餐福委派一名代表組成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B. 委員會中設有主席、副主席、文書及財政等職份,由委員會成員自行互選擔任之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三.   設有顧問團,由委員會邀請。
會議:一.  委員會每年召開例會至少二次。但需要有三份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才為認可。
二.   若有委員缺席會議,該委員可事先將決定以書面通知委員會主席,並由其所代表之該區餐福另派代表列
        席會議。
三.   召開任何委員會必須於一個月前發出開會通告及議程。
財政:.  各區餐福從其經費中撥出十份之一供歐洲餐福使用。需要時,由各區餐福自由奉獻。
二.   所有委員參加歐洲餐福之會議,可自行向所屬該區餐福申請資助。顧問則可向餐福申請資助。
其他:一.  若委員會要結束或解散,尚存之款額或物業由所參于之各區餐福使團分取或捐他福音機構。
二.  本聯會為一非牟利機構,可擁有物業,唯不可以本聯會的名義或物業作任何抵投資或賺取利益之事。
修章:一.  必須得到全體委員、顧問及各區餐福通過才得修改。
二.  此會章以中文版本作準。
三.  此會章中《信仰》及《宗旨》永不得修改。 
附錄:一.  二零零三年全歐餐福退修會中各區餐福代表通過成立「歐洲餐福」,而由籌備於同年十一月制定本會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之初稿。
二.  經各區餐福個別商討後,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修稿。
三.  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召開全歐各區餐福代表聯席會議,正式修讀通過本會章「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
      音事工使團聯會」之會章。並通過于同年七月正式成立「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聯會」
         。
四.  此會章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廿二日正式通過及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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