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章 簡介
名稱: 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聯會
( 簡稱 )
歐洲餐福聯會 (
以下簡稱為歐洲餐福 )
宗旨:一. 聯繫各區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 ( 以下簡稱為各區餐福 )。
二. 向所有從事餐飲業人仕傳講主耶穌基督的福音,促使他們過一個基督化全人的生活。
三. 協助策劃、推動及配合各區餐福的事工。
職責:一. 聯絡各區餐福。
二. 協助擴展餐福使團之事工。
三. 策劃各區餐福之聯合聚會。例如:佈道會,聯合退修會等等。
四. 出版聯合刊物。如:刊物「華人新天地」等之事工。
組織:一. 歐洲餐福為一不分宗派之獨立福音機構。由歐洲各區餐福聯合組成。
A. 願意接納本會章之信仰及宗旨,並在行政、財務上自行負責之各區餐福, 均可申請加入歐洲餐福。
B. 委員會所定出事工方案,各區餐福須給與配合及支持。
二. 設有委員會。
A. 由各區餐福委派一名代表組成。
B. 委員會中設有主席、副主席、文書及財政等職份,由委員會成員自行互選擔任之。
三. 設有顧問團,由委員會邀請。
會議:一. 委員會每年召開例會至少二次。但需要有三份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才為認可。
二. 若有委員缺席會議,該委員可事先將決定以書面通知委員會主席,並由其所代表之該區餐福另派代表列
席會議。
席會議。
三. 召開任何委員會必須於一個月前發出開會通告及議程。
財政:一. 各區餐福從其經費中撥出十份之一供歐洲餐福使用。需要時,由各區餐福自由奉獻。
二. 所有委員參加歐洲餐福之會議,可自行向所屬該區餐福申請資助。顧問則可向餐福申請資助。
其他:一. 若委員會要結束或解散,尚存之款額或物業由所參于之各區餐福使團分取或捐他福音機構。
二. 本聯會為一非牟利機構,可擁有物業,唯不可以本聯會的名義或物業作任何抵投資或賺取利益之事。
修章:一. 必須得到全體委員、顧問及各區餐福通過才得修改。
二. 此會章以中文版本作準。
三. 此會章中《信仰》及《宗旨》永不得修改。
附錄:一. 二零零三年全歐餐福退修會中各區餐福代表通過成立「歐洲餐福」,而由籌備於同年十一月制定本會章
之初稿。
之初稿。
二. 經各區餐福個別商討後,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修稿。
三.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召開全歐各區餐福代表聯席會議,正式修讀通過本會章「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
音事工使團聯會」之會章。並通過于同年七月正式成立「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聯會」
。
音事工使團聯會」之會章。並通過于同年七月正式成立「歐洲華人基督徒餐館福音事工使團聯會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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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. 此會章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廿二日正式通過及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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